沒多久前發生了以『侵犯智慧財產權』為名的網路示威,姑且稱之為『b牌跑去L牌粉絲團吵鬧事件』好了(看來我真是沒有命名天賦,有夠弱的),雖然很快就平息(表面上,我想),而且這也不是甚麼太新鮮的議題,但難得發生在平日的生活圈中,於是試圖了解事情經過(99.9精神上身)、想釐清真相(雖然不想當公道嫂,但更不想當腦殘粉)。

雖然最後覺得耗去太多時間作罷(另一方面是太難看清全貌了哈哈),但在這剪剪貼貼的過程中也有了一點體悟。稍微記錄一下感想,以及自己從這件事情中學習到的一些經驗。

事發當時未能躬逢其盛,此截圖是之後被控訴的粉絲團提供的(據稱因為很生氣所以封鎖了控訴方,結果造成該指控留言消失,立刻引出不少批評聲浪)。不過看「截圖中的截圖」實在有點考驗眼力,為了不要迫害我自己的眼睛,於是把控訴方拿來作為佐證的posts翻出來對照:

比對原始截圖,控訴方b家畫線標示的幾條項目:『真皮中底』、『鞋墊愈穿愈亮』、『遇水不留痕』看起來是滿像的,不過怎麼看都覺得是商品特性描述?至於到底誰是原創?單憑這樣子的截圖似乎難以判定(搞不好有第三、第四方更早寫下來),而且我好奇的是,若歸類為產品/材料特性,那原創頭銜不該頒給產品/材料發明者嗎?

另外值得玩味的是,b家在留言裡直截了當地點出『此項商品出自同廠』,對於實際製程不了解的局外人如身為單純消費者的我們,要如何知道規格是否一致?若真是用相同規格打造,採用相同特性的材料在敘述上得完全避開相同字元、非得要換句話說的話,哇塞~那真的頗考驗商家的國文造詣了...(拭汗)

不過L家在六月的這則發文是精簡的介紹,此系列正式推出時的完整文案在五月底:

如果拿此時的文案比較,無論是粉絲團的發文或是官網上的商品介紹,實在很難會聯想在一塊兒。受爭議的主角是以苯染水牛皮作為鞋墊的涼鞋商品,屬於L家「collection系列」,此系列甫推出即開宗明義點出非原創之事實,精神與b家的「簡單穿好鞋系列」是一樣的。

參照L家的介紹,苯染水牛皮的特性來自於『工廠老闆娘說』──咦,這樣智慧財產權算誰的?

又真如推測兩方產品使用相似的規格(兩個還都是涼鞋呢),拿使用之材料特性作為廣告宣傳可以嗎?如果特性就是那樣,還可以算是抄襲嗎?這之中的學問真是博大精深,於是我google了廣告文案與智慧財產權的相關介紹,發現了一些有趣的東西:

(以上內容取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http://goo.gl/Tzgx5B

(以上內容取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http://goo.gl/Tzgx5B

有句沒畫到的重點喔:『利用其他廣告的內容及素材是否構成侵害著作權?應視其利用之素材而定』──其中『單句或短句之標語或名詞』並不構成侵權,所以很明確地是標出所使用之特定材料(產品規格)並沒有違反遊戲規則,另外廣告標語slogan不屬於受保護之範圍,但如b家所指控的文案內容呢?(按照這標準看還挺像短句標語的...)

要怎麼認定可能真的要問專業的律師或法官了... 

不過既然違反著作權法既然是個很敏感的點,真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直接蒐集證據去投訴就好了啊!這種告訴乃論的罪名,不行動怎麼可能會有勝利,除非是自己也不確定如何證明原創性(天曉得大家都想當開山始祖),學人家在網路上匿名留言引起波瀾就真的是意氣用事、不智之舉了。

關於「指控他人抄襲」也有法律上的明確定義:

(以上內容取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https://goo.gl/JCVK15

要說別人「抄襲」必須符合兩個要件:接觸以及實質相似。

以b家與L家的狀況來說可能無論是否有「接觸」之實都很難證明,絕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有個突破盲腸的point就是『平行創作』啊!採用相同規格製作產品→相同材料特性描述→廣告文案呈現,怎麼想都很合理欸!

當然b家應該會忿忿不平... well還是老話那一句,蒐集證據請專業人士判定比較實際。

長了自己的知識之後,再回頭去看這次的爭執。某些站在b家角度的留言語氣很是激昂(根本是來宣戰的哈哈),看看品牌經營者如何危機處理也是一項不錯的經驗!(想到幾年前#nude打版鞋的爭議,記得當時小安的回應到現在,完全走出自己的路的品牌真的成長非常多)

可能是因為b家粉絲團被封鎖所以無法留言,結果b家負責人跳出來用同事的帳號回應... 真是匪夷所思。可能當下正在氣頭之上吧,即使發文內容還算四平八穩(從來不曾之語先保留),但利用個人帳號作為官方公開發言好像有點欠缺說服力。

至於L家負責人的回應內容,啊真是看傻了我們這些不知世間紛擾的消費者啊... 這種累積多年的誤(ㄣ)會(ㄩㄢˋ),靠這樣子一個情緒性的發難真的可以解決嗎?(還有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還有待商榷)

有時候真理不一定越辯越明,惡人也是可以先告狀的啊!這幾個幫腔的同學怎麼都表現得邏輯不太好的樣子(呃這算人身攻擊嗎...好吧起碼EQ不太夠)

然後還有人號稱『長期觀察兩邊的PO文』呢,真的挺厲害的!不過這世界無奇不有,我覺得曠日廢時別人不一定這樣覺得,當然面對別人的「號稱」多少都要抱持著幾分質疑,更遑論是在網路虛擬世界中。不過如果看粉絲團的發文就可以瞧出些許端倪,或許可以試試當一次鍵盤柯南? 

堅持走『平價』路線的b家沒錯,身為買鞋者我也滿開心的哈──當然現在會先看品質,然後再與價錢一起考慮後取得自己的支點,然後才決定是否購買;一味追求便宜,絕對會踢到鐵板,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我不清楚台灣鞋業凋零的實況,只知道現在手工修鞋的師傅與技藝越來越稀有。但我基本上同意L家的論調。

搞不懂為何就是有人志在追求「既便宜又是好貨」?不尊重專業的情況在台灣隨處可見。削價競爭的確是種手段,那或許不是消費者考量的層面,但那層面紗一旦被掀起,我們是否該盡量看清楚面貌?為虎作倀太可怕。想要自己被尊重,同時也得要尊重別人啊...

話說回來,到底價錢該如何制訂才是合理的呢?這,絕對又是另一門學問,與滿滿經驗談。我以為平價跟便宜並不能畫上等號,金額高低與品質更非有絕對的線性關係...但也許是拋物線的關係?不過這也是挺主觀的感覺呢,多少會隨著個人生活體驗與經歷改變---想當年星巴克剛進台灣時,聽到一杯咖啡破百覺得根本是神經病嘛!現在呢,就...偶爾也會去當一下神經病 

最後就來分享一下效法『長期觀察兩邊PO文的鍵盤柯南』之後的發現吧:

不知道「影射」或是「默認」是否可納入『匿名恐嚇及攻擊』的廣義範疇裡?看b家的官方回應方式,有否認的就不是,那沒否認的就...就...自己下結論吧!

看b家的心情小語,無論是否為了討拍,完全就是付出了努力卻被別人整碗端走的不悅啊!的確是很無奈,但也正如末尾所說的『哥一直被模仿,但從未被超越』,只要b家秉持著這個精神身體力行著,粉絲們必定會繼續支持著的。

還有一則是連我一眼就看出來是在暗譙哪個品牌的發文,說實話之前看艾莉力讚真的是很心動啊!不過看到超便宜的價格也是有點猶豫哈哈。兩邊的豆豆鞋都沒有穿過,不過商品頁面的介紹倒是真的有點肖似@@

不過再回到剛才提到的『平行創作』,如何認定還是交給專業的吧!

至於跟我很愛穿的【輕搖滾奈奈-不壓腳低跟樂福鞋】鬧雙胞的【簡單穿好鞋. 腳背伸縮設計尖頭低跟鞋】,除了鞋跟高度是明顯不同,楦頭不是很確定(乍看型有點像)、彈力帶的部分兩邊比例不同,構成要素很相似,文案當然主打可以修飾寬腳肉腳的彈力帶。

此商品在兩家都不是原創(分別為collection與簡單穿好鞋系列),為何當時沒有構成困擾?

雖然覺得b家在官網上的介紹與粉絲團的發文用語不同有點好笑(純粹個人吹毛求疵),L家則是從一而終,但我相信這塊秘密武器無論叫『彈力伸縮布』或是『彈力帶』,應該都是類似專有名詞的東西吧?拿來做為文案當然不構成侵權。

至於描述產品特性呢?回頭再去看『平行創作』的定義,實在覺得沒必要在這裡大作文章。

看了其他L家的發言,我覺得實在是也滿辛苦也充滿委屈的... 大家都是一起在台灣鞋界打拼的人,良性競爭不是很好嗎?(好吧我知道總是會有耍賤的敵人)(不過有效制止應該採取別的戰略吧,叫囂不但沒有用也會降低自己的格調)

的確,『這種事情防不勝防』!只有自己能超越自己,b家雖然在自己粉絲團的發文中提到類似的話,不過這次的事情看起來可是一直往旁邊看然後想太多的鐵證啊!

雖然老是挑人家語病很無聊,但「台灣製」加「真皮」再加「平價」應該是b家的品牌初衷與精神,並非能夠與品質的絕對值畫上等號。至於這些要素會不會構成品牌進步的阻礙?I have no idea 但想到翟神關於創新的闡述... 嗯,不過為自己立下規矩,盡力挑戰追求卓越,在現有的框架下琢磨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那就成為獨一無二的特色了哪;這是很令人佩服的。每個獨立個體之間,卻也沒有必要對他人的標準多所置喙。

反正這不是我該煩惱的事,只希望這次風雨平息之後兩邊對於自家產品都有所堅持的品牌能更精益求精啊!如果讓台灣MIT品牌能夠更廣為人知、在世界舞台上發光發熱,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嗎?

(ok也許為了爭奪第一就不是那麼love & peac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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