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消息發布的時候,超級興奮!
開始光顧GT也沒有很長的時間,雖然只買過衣服鞋子,倒還知道GT當年是從銀飾起家的。為了注音包,我認真瀏覽起GT官網,盤算著該從哪個富含意義的銀飾下手才好。躊躇了一個周末還拿不定主意,本想不如就等上班日再戰,誰知周日晚間點開粉專,登~愣!注音包要下架!這是什麼情況?
概要就是,他牌覺得GT注音包有侵權之虞、要求下架,而GT堅持這是原創、否認抄襲,但因造成彼此的不舒服,最後決定不販售也不拿來做行銷 (所以俺的空歡喜&空期待就如同煙花一樣短暫而絢爛地結束惹)
相信人性本善,那麼這就是平行創作的狀況。
如果對一切都抱持懷疑,各種腹黑的揣測絕對可以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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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以此文紀念第一次在LFC網店購物就受挫的遭遇。七月上旬的訂單,望穿秋水盼了兩個月,秋水都乾了(?)還不知道包裹在何方。多次詢問客服,小幫手態度雖好、辦事效率還有積極度仍有非常大幅的進步空間。
決定留下一些什麼,讓未來的自己若不小心又被燒到可以急煞。萬一真的凍未條不幸又出狀況... 只能怪自己活該啦!
故事的開頭就是因為彤彤的這張照片兒~
當時立刻就對她身上這件彩色羽毛長洋裝一見鍾情!好啦,其實破損牛仔外套還有球鞋的搭配也深得我心。
終於熬到新品上架,一看訂價我還真有點愣住... 新台幣2380元,雖然不是天價,但在韓貨界算是高單了吧!更何況,LFC的官網不是我在說,很陽春,除了生火的穿搭照之外商品細節都不太清楚,到底值不值得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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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掛了蘋果客服電話的隔天,我就收到了滿意度的問卷調查。(前情提要請點這裡)
當時想事情還沒解決啊,還是等退刷完成之後再來填比較妥當... 也就是十個工作天之後。話雖然是這麼說,9/19當晚無聊上網站一查(其實很在意),竟然出現了九筆退刷紀錄!剛剛好就是在iTunes被盜刷的那些啊!
別說十個工作天了,掐指一算連五個日曆天都不到!
不過總算可以放下心中一塊大石。
隔天打給信用卡客服,確認這期帳單金額從原本的一萬五、瞬間降到八百多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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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床睡眼惺忪,點開信用卡電子帳單,本來設想只是個例行公事瞄一眼就可以關掉,誰知看到過高的金額頓覺此中有詐,往下拉至細目更是瞬間傻眼:ㄟ我怎麼不記得我有在iTunes消費?上回接觸蘋果應該是八百年前的事了吧?
總共有九筆莫名其妙的交易,加上國外交易手續費... 不會吧,我也中鏢了嗎?
雖然覺得不是自己幹的,但最近記憶力衰退、難保自己夜晚夢遊亂下單 (開玩笑當然不會),於是一邊想著怎麼會遇上這種事、一邊心慌意亂地努力拼湊出帳號密碼,抖著手登入iTunes查看購買紀錄。
謎底揭曉:最後一筆交易紀錄可是一年之前!
但這也表示這些真真實實存在著的交易是被盜的啊啊啊啊啊 (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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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看了《報導者》的這篇文章〈當房思琪成為實體——專訪作者密友與編輯談林奕含的出版歷程〉,不多時立刻出現了朱亞君的反擊文,身為不清楚事情經過的局外人的我們大家,面對這樣論調迥異的兩方言詞,還是小心謹慎為妙。
只不過,對於有網友附上的朱總寫給林奕含的信(截圖見下),別的也就罷了,第二點提到書如果出版了,則「宣傳的重點」、「介紹作者出場的方式」必須採用作者本人最忌諱的那些標籤?
這封信中的第一點、第四點才算是冷酷的現實直言,第三點對應後來朱總聲明,姑且不論甚麼成人、教訓的姿態,考慮到是否能承受得住隨之而來可能的風暴,我覺得還勉強稱得上情有可原(當然我們的感覺不等同於當事人的想法)。
可是這個第二點啊第二點,實在讓人覺得背脊發涼。
要說寶瓶文化是因為銷量考慮而退稿,畢竟是推斷臆測,有失公允,但瞧瞧這個──「沒、有、人、會、在、意、一個出版社只是說"這個人文筆很好"」,啊不就廢話,想文案這麼容易嗎?如果避開那些可以炒作的議題,出版社就無話可講了的話,是不是太不用心? 好啦我就是想說那編輯還真是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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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面蜈蚣精大致有兩種,一種是真的愛鞋成癡,一種就是純粹愛買而已。
我自己承認比較偏向後者。因為懶惰平時沒有特別呵護鞋子們,好不容易周末閒閒心血來潮決定保養一下,竟然就遇到慘案... 因為有點震撼所以決定紀錄一下
誠如文章標題與頁首照片,此案之所以發生乃是敝人使用「Dasco裸足噴霧」作為「芳香乾燥劑」使用而起。至於沒啥保養概念的人如我怎麼會好大膽這麼突發奇想、神來一筆呢?想當然是有樣學樣嘛...
是說在前年底看到LiLi Jan這則貼文之後好開心,決定心有餘力時也要來好好善待鞋子們。但實際狀況就是敝人懶得可以,開放式鞋櫃還算是挺通風的、沒有保持香噴噴的迫切需要,於是隔了好一段時間才入手該牌裸足噴霧嘗試使用。
簡單來說心得有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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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想要使用旋轉拍賣,是相中了隨拍即賣的方便性──感覺跟在IG上面轉賣差不多,操作比其他的交易平台簡單直覺,但有一好沒兩好,保障相對就薄弱許多。身為一個賣家,好歹我可以作到誠信以待,但說實話,要我在這兒買東西,目前還是不太敢。
經驗不是多豐富,就是操作起FamiPort與ibon的到店取貨流程非常流暢的程度。遇到過形形色色的買家,很客氣的沒禮貌的都有,倒是頭一回遇到近乎棄標者(可見夜路還走的不夠多...)!真的不曉得該怎麼辦呢... 此時就發現carousell這個平台真的比較陽春,無法取消出價、建立黑名單等等。這個年頭,有奧客也有惡房東,在為任何一方說話之前,得先確定事實經過被清楚地呈現。這次的事情應該不至於鬧出甚麼大糾紛或是網路黑函,但就我個人心情來說是挺不爽的,也覺得長久以來對於螢幕另一端的陌生人信任被狠狠踐踏。所以決定替自己留篇日記,完整的對話紀錄,致那個曾經憨傻的青春。
故事回溯到今年七月,此位買家詢問這件商品開始...
當時就覺得這位買家的回覆速度有一搭沒一搭的,間距都是三天起跳,感覺就不是強烈有興趣的樣子。不過反正網路交易就是這樣啊,人家都需要有猶豫作決定的時間,總比胡亂喊價隨便下單再來反悔消失得好。
在斷訊了將近三個月之後,這位買家又詢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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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前發生了以『侵犯智慧財產權』為名的網路示威,姑且稱之為『b牌跑去L牌粉絲團吵鬧事件』好了(看來我真是沒有命名天賦,有夠弱的),雖然很快就平息(表面上,我想),而且這也不是甚麼太新鮮的議題,但難得發生在平日的生活圈中,於是試圖了解事情經過(99.9精神上身)、想釐清真相(雖然不想當公道嫂,但更不想當腦殘粉)。
雖然最後覺得耗去太多時間作罷(另一方面是太難看清全貌了哈哈),但在這剪剪貼貼的過程中也有了一點體悟。稍微記錄一下感想,以及自己從這件事情中學習到的一些經驗。
事發當時未能躬逢其盛,此截圖是之後被控訴的粉絲團提供的(據稱因為很生氣所以封鎖了控訴方,結果造成該指控留言消失,立刻引出不少批評聲浪)。不過看「截圖中的截圖」實在有點考驗眼力,為了不要迫害我自己的眼睛,於是把控訴方拿來作為佐證的posts翻出來對照:
比對原始截圖,控訴方b家畫線標示的幾條項目:『真皮中底』、『鞋墊愈穿愈亮』、『遇水不留痕』看起來是滿像的,不過怎麼看都覺得是商品特性描述?至於到底誰是原創?單憑這樣子的截圖似乎難以判定(搞不好有第三、第四方更早寫下來),而且我好奇的是,若歸類為產品/材料特性,那原創頭銜不該頒給產品/材料發明者嗎?
另外值得玩味的是,b家在留言裡直截了當地點出『此項商品出自同廠』,對於實際製程不了解的局外人如身為單純消費者的我們,要如何知道規格是否一致?若真是用相同規格打造,採用相同特性的材料在敘述上得完全避開相同字元、非得要換句話說的話,哇塞~那真的頗考驗商家的國文造詣了...(拭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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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第一次是在哪個部落客的穿搭看到這雙鞋,總之就一見傾心。但因為DC價格不斐,特地跑去試穿又好懶(其實也不好意思踏進去),所以遲遲未下單。默默地幾年過去,DC都已經斷貨了,結果竟然發現某位部落客要轉賣!對照了一下尺寸應該合腳,八成新的鞋二手價NTD.3000(原價應該5-6000左右我猜),其實是可以省下來買新的了,但當時就覺得好不容易再見到就是緣份一場啊,於是牙一咬就成交了!
之後的故事呢,雖稱不上夢靨一場、但真有點歹戲拖棚,前前後後耗了一個月才搞定。
話說打開鞋盒的那瞬間,真的挺失望的
因為幾年前曾經跟同一人買過二手衣,狀況很好不說、包裝妥善而且還會噴Jo Malone的香水!所以整個開箱過程是很開心愉悅的。也因為之前的印象不賴,所以這次才會冒險買這雙有點貴的二手鞋。
是不是原本的鞋盒我不清楚(其實不太在意)、不過上面的確印有Dress Code的字樣,開箱後看到兩隻鞋躺在稍大的盒子裡,難怪搖晃的時候感覺盒內頗有動感。到此為止覺得還好,只是跟之前精緻注重細節的印象略有落差罷了。倒是鞋子本尊的狀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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