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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某回討論串中的酸語,

寫部落格的,還不都是為了給人看。

發言者本身的確沒有blog,倒是常在臉書寫優秀的老公、早慧的孩子、多姿多采的生活,得到的讚數與恭維十分可觀。不曉得她是否因之感到虛榮滿足?還是擺擺手一笑置之?

最近認真追起了《注意力商人》—我看好書的速度真的夠慢,《背離親緣》也是—其中談到實境秀中的「名氣」是靠觀眾的注意力所堆砌出來的,不一定持久、但或許有機會名利雙收。

社群影音平台的普及,無疑是普及了實境秀的管道,扭轉命運的發夢權,人人有之。最近爆出來的醜聞,證明某些人可以無所不用其極,只為了博取足夠的注意力而能站上成名的舞台... 十分鐘。愛財無罪啊,但該取之有道。

阿元老師回覆網友提問何不轉為專職部落客?她說寫網誌是興趣,作為生活抒發、調劑身心之用,當成工作壓力太大了。

回頭審視自己重拾書寫的動機,記錄與分享,初衷未變,只是怠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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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某問我有沒有斗內麵包包?

我疑惑:這是什麼厲害的產品?還需要募資?

爬了文才得知始末,雖未能躬逢其盛,但從各種跡象顯示她的手法堪稱拙劣。破綻百出竟可以橫行多年沒被揭露?真相只有一個:

她是

網不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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