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看了《報導者》的這篇文章〈當房思琪成為實體——專訪作者密友與編輯談林奕含的出版歷程〉,不多時立刻出現了朱亞君的反擊文,身為不清楚事情經過的局外人的我們大家,面對這樣論調迥異的兩方言詞,還是小心謹慎為妙。

只不過,對於有網友附上的朱總寫給林奕含的信(截圖見下),別的也就罷了,第二點提到書如果出版了,則「宣傳的重點」、「介紹作者出場的方式」必須採用作者本人最忌諱的那些標籤?

這封信中的第一點、第四點才算是冷酷的現實直言,第三點對應後來朱總聲明,姑且不論甚麼成人、教訓的姿態,考慮到是否能承受得住隨之而來可能的風暴,我覺得還勉強稱得上情有可原(當然我們的感覺不等同於當事人的想法)。

可是這個第二點啊第二點,實在讓人覺得背脊發涼。

要說寶瓶文化是因為銷量考慮而退稿,畢竟是推斷臆測,有失公允,但瞧瞧這個──「沒、有、人、會、在、意、一個出版社只是說"這個人文筆很好"」,啊不就廢話,想文案這麼容易嗎?如果避開那些可以炒作的議題,出版社就無話可講了的話,是不是太不用心? 好啦我就是想說那編輯還真是遜! 

朱亞君根本是在這封信中挖洞給自己跳啊!怨不得。

白紙黑字在這裡寫「作者只是平凡女生」,之後在聲明裡列舉了寶瓶這些年來所面對的「第一本書都是沒沒無聞的作者」... 是我腦子不好使還是朱總邏輯差呢?她怎麼前後說法不一呢?如果她願意以一個無名新人之姿出版林奕含的作品,如果她從來沒有過以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作為打書宣傳的念頭,今天就不會有這些爭議了。

如果剪掉這個第二點,朱總邊發抖邊寫下的「出版,有所為有所不為」,恐怕才真會讓人感動。

被記者挖出來的小道消息,跟出版社自己大剌剌地拿著大聲公高分貝擴音,完全是兩碼子事。難怪會被解讀成重視業績而將人家推拒門外,真的怪不得別人,是妳自己這個第二點塑造出來的形象。

再回頭過去重讀朱總的聲明,甚麼關心、甚麼道德、甚麼倫理,完全被這個第二點消弭於無形。喔還有,拋開其他所有成見,我也滿不喜歡她的結語落在「在事件的背面,我不同樣和奕含一樣就被弄髒了嗎?」

被弄髒?

這種帶有嫌棄與偏見意味的詞,似乎不該在這種時候、這種地方出現會比較妥當。但朱總編已經說不再針對流言蜚語作出回應,也許不是我們所想的那樣,maybe有甚麼隱喻,反正也無從得知。

然後今天,看到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責任編輯所發的貼文,才真讓人體會到那句「出版,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真義,也讓我想到了日劇《重版出來》中,編輯與作者站在同一陣線上共榮共辱的感動。

也許有人會覺得啊事情都已經這樣了,最關鍵的主角不能再說話、其他人一直七嘴八舌很吵餒,那我只能說,因為我非常同意房慧真在留言回應的──但我不能只是旁觀正形成的風向:「出版導致奕含死亡,出書的出版社成了幫凶。」

所以轉貼文在此:

不過話說回來,出版社本來就有權決定退稿或出書與否,中間某些做法的不恰當,我覺得是我們每個人都需要自省是否曾犯下類似的過錯。現在最該好好盯住的是南檢不是嗎... 盯陳星也沒啥屁用老是躲起來發聲明,還有除了這一起受到高度注目的案子,「性侵」遠比我們所以為的多很多,以及其他同時需要我們關切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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